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凝汽器雾化补水及鼓泡除氧系统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5-27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凝汽器雾化补水及鼓泡除氧系统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招标方指定项目地点。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凝汽器雾化补水及鼓泡除氧系统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招标方指定项目地点。
2.5 交 货 期: 每笔订单确定后30天。
2.6 招标范围: 配套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揽的供热改造项目,采购凝汽器雾化补水5个规格各1套,鼓泡除氧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设备单价为固定价,数量以订单数量为准,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7日23时59分起至2025年06月22日23时59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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