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72、项目编号:DC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8874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87440元
谈判保证金:8874元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价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1-1 |
环境保护专项设计 |
1项 |
672720元 |
887440元 |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 |
水土保持专项设计 |
1项 |
21472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2)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4)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联合体。(1)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采购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应由负责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联合体投标的,谈判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如有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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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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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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