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省樟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樟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按批复价下浮10%;

最高限价:按批复价下浮10%;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成果编制、报批及审批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名称:贵州省樟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按批复价下浮1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贵州省樟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服务采购: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已提供参考格式)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报名时需提交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30日17时00分

售价: 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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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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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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