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良县中医医院院内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
1、磋商条件

宜良县中医医院院内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宜良县中医医院,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宜良县中医医院院内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2预算金额:11880.00元/年。

2.3服务地点:宜良县中医医院(宜良县匡远街道医院振兴街37号)。

2.4采购需求:对宜良县中医医院院内食堂进行对外整体承包经营,食堂面积约3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餐厅,大、中、小包间各一个,1间食品仓,4间宿舍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食品安全,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1.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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