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2025年降温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一)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7二、招标项目编号:SZT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生产现场降温设备,按4个标包执行采购,各选取1名中标单位,可兼投兼中。
2.采购内容:
标包一:二层市分仓储场地安装2台工业电扇,二区场地安装3台工业电扇,以及控制电源线路等配套设施(最终安装位置需由双方现场确认)。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
3.最高限价:包一最高限价11.4万元;
4.施工地点:中国邮政太原邮件处理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236号)。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五、发售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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