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职工餐厅副食品类食材采购,主要服务对象为海油客户及本单位员工,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北京地区目前共设有8个餐厅、1个物流集配中心,每日用餐人数大约为12700余人次;天津地区目前共设有3个餐厅,每日用餐人数大约为6300余人次;华北其他地区目前暂未设有餐厅。如后续华北地区有新增餐厅,将参照本项目要求执行。本项目拟确定一主一辅2家中标供应商,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主供应商负责北京地区餐厅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配送,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辅供应商负责天津、华北其他地区餐厅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配送,主辅供应商互为备选,若本项目主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则全部食材均由辅供应商供应,反之亦然。本项目中标人直接与“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签订合同。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副食品类餐饮食材采购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HW-GK-6590/01

发标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按照餐厅要求提供符合采购标准的副食品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计划供货期为3 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一点交货期。

交货数量:共2526项食品,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华北地区职工餐厅采购副食品类食材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监管管理部门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https://spjyxk.gsxt.gov.cn)网站核实。(3)车辆及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4辆车况良好的具备冷链运输功能的车辆(自有或租赁)及身体健康、车技熟练年龄在50岁(含)以下配送专员12名。证明文件: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租赁车辆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配送专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的所属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人员信息应一一对应且一致。未提交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年度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餐饮食材类合同(含有副食品类的)或年度协议(含有副食品类的)供货业绩,且满足该业绩执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或年度协议复印件和2)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单个业绩合同或年度协议应至少涵盖合同或年度协议首页、签署页、期限页、供货范围页;结算发票应包括餐饮食材类(含有副食品类的)金额累计应不少于800万元,若提供的纸质版发票且名称处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须有发生金额对应的明细清单且应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发票和明细清单无需购买方盖章,若提供的是电子发票须能体现供货内容或另附金额对应的明细清单无需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执行金额按该协议内订单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计算。同一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备注:若年度协议签署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订单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满足2021-2023年平均净利润应为正。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年份至2023 年平均净利润应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其他要求: 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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