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金牛区教育局2025年直属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牛区教育局2025年直属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9,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后放置在供应商处敞味,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安装和调试。2025年8月10日前达到使用要求(如因采购人原因无法按时进场,完工时间顺延)

采购包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后放置在供应商处敞味,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安装和调试。2025年8月10日前达到使用要求(如因采购人原因无法按时进场,完工时间顺延)。

采购包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后放置在供应商处敞味,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安装和调试。2025年8月10日前达到使用要求(如因采购人原因无法按时进场,完工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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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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