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年度框架入围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2025-05-27本次招标项目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年度框架入围采购(二次)的招标人为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年度框架入围采购(二次)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年度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采购对象为合格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单位。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预计发运70个HQ货物海运到欧洲、南美、亚洲等主要港口,需引入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上述70个HQ中,预计FOB条款下50个、CIF条款下20个。其中CIF条款下需求为CIF MUNDRA SEA PORT,INDIA,从天津新港装运,货物预计25年5-6月发货,其余FOB条款下30个发货日期待定。拟最终选取2-3家投标人作为入围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并签订年度框架服务协议。如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期间内不能履行合同,则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可按合同签约起始日至未履行期限的比例,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单位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能正常履行合同,则合同结束后全额退还。本项目实行分批次运输,每一次供货的具体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投标人另行询比确认,以下达的发货需求单为准,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北京
服务期限:
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至2026年5月31日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海上货物运输代理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服务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页
注: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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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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