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路建东营项目2号拌和站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5-27

公告截止时间:2025-06-01 17:00:00

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G220SG-1标段项目经理部2号拌和站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4789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G220SG-1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2号拌和站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南王村东北 (K64+748),止于G220东深线利津滨城界 (K85+800) ,长21.052公里,其中黄河公铁大桥合建段长2231公里(K76+255.553-K78+486.135) 已由津潍高铁项目实施,扣除公铁合建段长18.821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34m,分离式路基宽度16.5m,穿越东营区及利津县,是东营东西城间城市交通和过境东营市大型2号拌合站设备的主要运输通道,也是G18荣乌高速连通中心城区的重要出入口之一。全线设特大桥2515.5米/2座,中桥221米/4座,涵洞61道:平面交叉12处,通道4处。计划总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3月。

工程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刘保宁联系,电话:18394133138)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2号拌和站设备租赁,设备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2号拌和站设备租赁,投标单位拟投入甲方工程的机械设备应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2.3 本次2号拌和站设备租赁招标的租赁期(或作业量)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机械设备生产或租赁经验的企业优先考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供应能力要求:拟投入的HZS180搅拌站及设备,出厂年限8年以内(含项目建设期),手续齐全,设备状况良好,满足现场施工。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机械设备制造商、型号、生产日期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6)投标人确定参与投标后,需要与东营项目物资部联系并提供招标所需设备的相关资料,经项目部实地考察并出具投标人设备满足投标要求的证明文件,无项目部出具的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能力要求:投标单位设备持证操作人员及设备供应能力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7评标完成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派人对中标人的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如有与投标文件不符,虚假信息,影响本次招标,给招标人工作进度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此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将投标人列入中交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