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询价公告
2025-05-27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公告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1.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 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3)退出机制: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计金额 (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费率(%) |
服务期限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
DF-F-25-04-02-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
18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
1 |
100% |
不收取 |
2.2 采购范围: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DF-F-25-04-02-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
1、采购范围: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含业务涉及的局本部5个食堂、7个县区局本部及各供电所及各变电站、承接的其他企业食堂)提供专业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 2、人员要求:乙方需指派1-2名专员对接甲方保险业务,不得随意更换专员,以保业务的连贯性和高效。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
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
供应商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
如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则需取得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提供书面证明扫描件)。 |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5月30日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