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二次EPC总承包工程余热锅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7

序号

主要内容: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二次)EPC总承包工程 

 余热锅炉 设备采购招标

1

工程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长青林场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3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94.4平方米。其中,新建主厂房12418.6平方米,综合楼1530平方米,渗滤液处理站、综合水泵房、启动锅炉房等配套设施2545.8平方米。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B0.5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负压除臭设施、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设施、化水处理系统等各1套,同步建设污水管网、供热管网等附属设施。建成后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

2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本金及企业采取银行贷款形式自筹资金

3

合同名称:余热锅炉 设备采购

4

已发报名公告: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5

招标

时间表

发售招标文件:以通知为准。

   

现场考察:自行安排,不组织标前会。

   

报名资料发至邮箱:dekcg@vip.163.com

投标人资质、资信等要求(编制目录、清晰规范):

4.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并具有独立订立供货合同的权利;

4.2具有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包括在专业技术、设备生产制造、出厂检验、运输、交验等能力;

4.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近三年不能出现连续亏损状况(资料清晰可见、模糊不清不与审定);

4.5投标人须具有的有效认证体系证书;

4.6投标人应有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的设备5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近五年的合同);

4.7投标人如是市政、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资格的、有3台(套)及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提供近五年的合同);

4.8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方式的投标人其技术支持方必须是国际上业绩良好的制造商;

4.9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4.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需提供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4.11投标人须对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需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1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4.14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4.15企业概况(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日)

   

澄清时间:2025年5月28日- 2025年6月5日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180天

7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

8

投标文件要求:电子版技术、商务、报价表各一份,分别发送;

              纸板正本 1 份、每页签字盖章(必须与电子本文件一致)   

具体事项详见6.2条相关规定

9

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6月10日  上午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