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现场工具服务(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现场工具服务(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

2.2 项目概况:我司拟在川渝地区开展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为加快上述区块的开发时间,缩短钻井周期,减少钻杆和钻头的震动幅度、延长钻头的使用寿命、稳定井底、防止卡钻,并减少机械设备的损伤和能耗,提高钻探效率,需采用阻尼器工具服务。由于我司的工具短缺,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需招标引入外部承包商为我院提供服务。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现场工具服务(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项目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单位为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定向井技术服务公司,资金来源已确定,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预估招标金额400万元(含税)。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川渝地区及招标方指定的相似工况类似区块,作业井段定向造斜段、水平段,开展阻尼器工具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超过相应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序号

服务项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含6%增值税)

1

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

元/井次

153000

2.5 服务地点:川渝作业现场及招标方指定的相似区域作业现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7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2.8.1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 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根据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

有效投标人为≥3家,推荐前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根据排名顺序设定工作量分配比例为6:4。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经评审具备竞争性,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招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该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审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未达到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的70%。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为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因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上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其中标人资格由后续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如无中标候选人递补,则重新招标。

2.9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资质要求:/

*4.人员资格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1口井随钻阻尼器工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业主方盖章确认的工作量签单或业主方确认的结算单)。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附件1)、《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附件2)、《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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