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碳资源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公告
2025-05-27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碳资源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要求开展碳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工作,需要编制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碳资源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至少包括:
1)碳资源利用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2)详细阐述项目的可行性和各种先进技术方案的分析评价对比。
3)在收集详细资料、数据的基础上,针对电厂具体边界条件,对关键成果与指标进行比对,提出建议方案。
4)对建议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分析,包括对广东本地液态CO2市场的调研与分析,包括采购、运输、存储,包括在生产尿素、干冰等的应用。
5)碳资源利用项目发展的深入规划,包括技术创新,合作伙伴,管理办法,产业发展,政府关系,宣传和公众关系等。
6)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碳资源利用项目介绍及对外宣传材料。
7)对项目进行安健环风险评估、资金预算、经济效益评估。
8)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结论性意见。
9)负责项目实施阶段招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投标最高限价: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有效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工程咨询单位甲级。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大气污染控制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4日17:00期间;标书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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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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