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院“星光之夜”晚会表演活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5年学院“星光之夜”晚会表演活动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人拟于2025年6月中下旬(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时间为准),在科教城校区举办“星光之夜”毕业晚会。为充分展现学院校园文化的活力与魅力,打造学院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体现学院办学水平,拟采购2025年学院“星光之夜”晚会表演活动服务,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活动相关舞台表演组织、辅助服务,其中包括舞台屏幕的设计及布置、舞台音响布置的设计与播放服务、表演舞台的布置(含设计、安装、调试、现场控制及撤场拆卸)、舞台灯光的设计及布置(含设计、安装、调试、现场控制及撤场拆卸)、观众区的布置(含设计、制作及相关物资的提供);二是舞台表演宣传服务,视频制作及现场直播服务、现场舞台导播及执行团队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或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或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或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或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类)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2:供应商务必按服务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如按货物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视为中小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或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6、已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2.0】确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截止至2025年6月4日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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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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