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公司天山分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6-09 17:00:00

新疆公司天山分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

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公司天山分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已由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天山分公司集中招标,中标人与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乌鲁木齐达坂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木垒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哈巴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尼勒克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温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托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大唐宣力红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巴里坤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伊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鄂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天山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XJ0601-FW-C004
2.2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天山分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托克逊风电场、达坂城风电场、木垒风电场、哈巴河风电场、塔城老风口风电场、尼勒克光伏电站、温泉光伏电站、东南部风电场、石城子光伏电站、雅满苏光伏电站、三塘湖风电场、鄂能风电场、淖毛湖风电场、十三师风电场、红星风电二场、石城子南光伏一电站、幻彩光伏汇集站。

2.4 建设规模:2545MW
2.5 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后,90 日(日历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1.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天山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所属托克逊风电场、达坂城风电场、哈巴河风电场、木垒风电场、塔城老风口风电场、尼勒克光伏电站、温泉光伏电站综合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服务;塔城老风口风电场环保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

2.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巴里坤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鄂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伊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大唐宣力红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及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评审机构(提供相关部门下发的评审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成功及应急能力评估服务业绩(1 个应急预案评审备案成功业绩加1 个应急能力评估服务业绩视为一个有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同时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同时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至少2 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专家组中至少须包含2 名符合电力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当地环保部门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应急专家库成员。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员需提供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及专家在库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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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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