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延边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7项目名称:编制《延边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服务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6月底前,形成《延边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意见稿),明确“十五五”我州基本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10月底前,形成《延边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讨论稿),11月底前,编制形成《延边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