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山市智能装备科技创新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智能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12.43亩,总建筑面积约36.66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211亿元,建安工程费约7.832亿元,设计费约53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35.6万平方米。具体范围:江山市智能装备科技创新园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包含建筑、精装、景观等方案)、施工图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含装修、景观),不得出现需另行委托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人防)、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幕墙、装修工程、泛光照明、消防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含室外综合管线、道路标识标线等)、室外景观绿化、BIM、标识设计、交通规划、装配式建筑及建筑工程需要的各类专项设计等涉及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0日内完成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及方案会审;方案会审后4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项目班子人员要求(人员不得兼任)

3.5.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2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8人):

序号

岗位

资格条件

人数

1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

2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

3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

4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1

5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1

6

装饰装修专业设计人员

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

7

景观园林专业设计人员

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

8

造价人员

建筑(或土建)专业一级(或全国)注册造价师

1

3.5.3项目组其他人员(6人):

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景观园林专业(1人),提供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建设工程类注册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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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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