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物流车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物流车间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物流车间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

2.3工程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袁庄村

2.4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物流车间1栋,约567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2025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物流车间建设项目施工

二标段:2025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物流车间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标):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符合资质等级要求;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二标段(监理标):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8:00至2025年06月20日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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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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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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