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5年度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6300

3、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16.5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816.5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2025年度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

8、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本项目须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24%。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需将所投项目采购内容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需将投标报价的至少4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需将投标报价的至少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将所投项目采购内容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需将投标报价的至少24%分包给小微企业)。如有分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名称、中小企业类型(如分包内容为货物类,则只判断分包承担主体的货物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及其承担部分金额所占比例,并承诺其满足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条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规定,并承诺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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