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采购公告

2025-05-2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365万元,装修面积约2711.36㎡(室内装修及室外改造),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

2.2本次采购范围: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调试、移交、保修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4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

3.1同时具备下列第①项和第②项条件,或具备第①项和第②项条件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响应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如提供建造师的,则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响应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响应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3.13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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