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7以晋市发改城交发【2025】59 号、晋市发改投资发(2025】8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晋城市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市政府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项目名称:晋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 招标编号:RC20(登录后查看)
2.3 建设规模:供水系统设备更新及供水系统附属设施、附属构筑物。供水系统设备更新包括一水厂、二水厂、分水厂设备设施更新;二次供水 35 个小区设备更新;漏损治理设备 1 套;水质检测设备 1 套;供水系统附属设施、附属构筑物包括阀门阀井 553 套;水表 69616 块,水表井 2188 座;智能消火栓 500 套。
2.4 建设地点:晋城市城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晋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①项或②项或③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检测范围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②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工民建类二类、公路(市政)类一级)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开标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7 18:00 至 2025-06-0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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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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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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