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甘肃省高速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7
1项目背景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统筹甘肃省高速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构筑高速公路省界入口“监测预警”、服务区“引导检查”、出入口“拦截查缉”的“三道防线”,将原有的省际执法站“一点查控”转变为“省界+服务区+出入口”多点联控。科学规划高速公路交通感知源设备的功能、点位、数量等,实现“全域覆盖、全息可见、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目标。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建设地点及服务期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建设地点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税率

服务期

1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甘肃省高速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甘肃省

70.00

6%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采购内容:对本项目涉及的全省844个前端点位,监理方在建设单位授权下,执行工程合同,进行合同管理与关系协调,起草现场制度。收到设计文件后编规划与细则,熟悉文件并参与相关交底。审查承包方文件,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及人员等情况,抽检工程材料设备,审核工程款支付。巡视发现隐患要求整改,按规定签停工复工令,审查新技术及相关文件,组织验收,核对开工条件,审查人员资质与机具。主持质量验收,监督进度,编监理报表,调查一般事故,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各方关系与外部条件,组织会议。全程履职,审查工程变更、竣工等申请,参加验收,审核结算图纸,整理归档文件,确保无重大环境污染,实现环保目标。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6.037736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通信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

(2)监理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9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6月19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6月19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书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8日8时00分至2025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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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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