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麟游县殡仪馆配套设施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

项目名称:麟游县殡仪馆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58,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殡仪设备及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殡仪设备及用品 采购瞻仰台、水晶棺、太平柜、骨灰粉碎机、整容室设备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200.00 900,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办公设备零部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办公设备零部件 办公桌椅、打印机、电脑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9,600.00 139,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3(其他音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音频设备 电子大屏、音响设备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8,900.00 318,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殡仪设备及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办公设备零部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其他音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殡仪设备及用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4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①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询价公告发布后至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10 供应商提供2022年0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份;
3.1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合同包2(办公设备零部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其他音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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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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