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山县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辉埠片区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常山县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辉埠片区已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2025】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山县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辉埠片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011.9万元,工程概算401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46.2182万元,建设规模:辉埠片区主要包括十一号路、瑞丰路、久泰路、恒泰路、塘底畈支路、童家支路、永盛路、万友大道等道路的雨污管道改造及路面积水点改造等。其中:①十一号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1200,长约695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500,长约1073米,道路恢复面积约14672㎡;②瑞丰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长约312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400—DN500,长约395米,道路恢复面积约10772㎡;③久泰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500,长约432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400—DN500,长约566米,道路恢复面积约10015㎡;④塘底畈支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600,长约542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500,长约24米,道路恢复面积约8127㎡;⑤恒泰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500,长约480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500,长约1207米,道路恢复面积约13536㎡;⑥童家支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800,长约701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300—DN400,长约465米,道路恢复面积约6393㎡;⑦永盛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500,长约1255米,改造新建污水管管径为DN400—DN500,长约985米,道路恢复面积约6940㎡;⑧万友大道改造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300,长约255米,道路恢复面积约2465㎡。并对相应的排水检查井及雨水口等排水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同时对管道开挖施工中涉及的交安设施、路灯、绿化等设施进行原位恢复。建设地点:常山县经济开发区辉埠片区。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46.218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要求1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5年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养老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迁等买断养老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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