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
项目名称: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光伏发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2,00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光伏发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2,00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2,00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光伏发电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2,009.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光伏发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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