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T3

3、招标内容: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预算金额: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受托费管理费为228000元(38000000*0.12%*5)由单位出资缴纳;账户管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从企业年金基金内扣除。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7、服务期:5年,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再续约5年

8、项目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9、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标准

10、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以受托管理年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受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1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其中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3)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分公司投标,须出具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5、投标人选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需具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企业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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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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