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汇能金湖风电场站运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1、受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汇能金湖风电场站运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投标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汇能金湖风电场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总装机容量98MW,采用三一生产的20台3.3MW和10台3.2MW风电机组,建设有一座220kV升压站,风电场于2021年12月首次并网发电。风电机组出的690V电压经过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四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母线,经过220kV主变压器升压后,最终以一回220kV线接入双龙变。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招标范围:

标段/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520GZ123173

汇能金湖风电场站运检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范围为汇能金湖风电场站运检服务项目,投标人负责汇能金湖风电场日常生产运营活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委托维护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承诺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个新能源场站运行维护或大型(300MW及以上)发电厂运检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数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情况。

3.3委托维护期限

本次外委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首次签一年,外委服务结束前2个月进行考评,当考评分<80分,终止合同;当考评分≥80分时,续签合同,具体服务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25年6月3日下午17点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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