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及配套工程高、低压配电柜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025-05-27
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主体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215平方米。本项目新建两栋综合楼、一栋架空健身广场、一个室外供气站及危废品暂存间(以下两栋综合楼简称“1栋”、“2栋”;架空健身广场、室外供气站及危废品暂存间简称“附属建筑”),本项目主要功能为科研实验用房、科研服务用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和附属配套用房,地上面积共69578 .6m²。地下建筑面积30636.4m²,包括食堂、停车库和设备用房。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所需的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中任一年的主要供货业绩。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产品近三年中任一年的同类物资业绩证明资料(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销售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品牌生产商为其授权的代理资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

4.3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近两年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④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供应商。⑤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

4.4本次招标物资品牌限定为西门子、施耐德、ABB或同档次品牌。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录后查看)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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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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