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先行开工监理试验室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7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先行开工监理试验室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四川成峨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采购目的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先行开工范围:秦家枢纽互通起止点桩号为K15+300~K17+200位于东坡区秦家镇白堰村西侧,与简蒲高速相交采用对角双环式十字枢纽方案,互通与简蒲高速的多悦互通距离约3.8km,与盘鳌互通距离约4.8km。互通范围简蒲高速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平曲线最小半径1700m,最大纵坡2%;成峨高速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平曲线最小半径4050m,最大纵坡2%。互通主线及匝道均上跨简蒲高速,环圈匝道设计速度40km/h,其余匝道设计速度5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宽9.0m,单向双车道匝道宽10.5m。从西北至东南依次设置B匝道、H匝道、本项目主线、D匝道、F匝道桥梁上跨简蒲高速,跨越处均采用1×50m钢混组合梁桥梁方案,跨越简蒲高速主线采用一孔跨越,中分带不设置桥墩。

木城隧道起止点桩号为K67+060~K70+035,全长2×2975m,最大埋深约176m,隧道设计时速100km/h,隧道围岩以砂岩夹泥岩为主,主要为Ⅳ-Ⅴ级。路面横坡单向坡2%(直线段),超高不大于±4%。隧道内最大纵坡±3%,最小纵坡±0.3%,洞内路面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隧道防水等级二级。

杨场互通位于丹棱县杨场镇东侧,互通区内主线设计范围K47+500-K48+550。结合地形和交通量,互通为主线下穿的A喇叭,收费站车道数3进3出。连接线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互通区挖方(自然方)共计47.7 万方,填方(自然方)共计21.5万方,设置桥梁两座,分别为李湾中桥(起点桩号K48+079.500,止点桩号K48+161.500,跨径布置为3×25m,桥梁墩台径向布置),E 匝道中桥(起点桩号EK0+864.470,止点桩号EK0+918.500,跨径布置为2×25m)。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先行开工实际范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2服务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乐山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采购范围: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先行开工段范围内的监理试验室,包括且不限于路基、桥梁、隧道、商品构件(成品或半成品)、设备和工程实体的平行试验、抽检(含外委)、检测见证等全部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

2.4 服务期限:暂定4个月以内,具体期限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算,至本项目先行开工段对应标段的后续监理试验室机构进场为止。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谈判截止日,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交工项目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已交工或在建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长度10公里及以上的监理试验室项目业绩。

注:(1)在建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交工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的,则可增加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中“监理试验室项目”包括:A.独立的监理试验室项目;或B.施工监理项目中包含的监理试验室;或C.以“联合体形式”承担施工监理项目中的监理试验室工作;或D.中心试验室。

(3)业绩要求中供应商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测、交工检测、竣工检测、检测咨询、第三方检测类业绩不能作为监理试验室业绩。

(4)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3人员要求:
试验室主任:(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试验室主任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的登记单位为供应商单位;(3)谈判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4)在1个及以上国内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项目中担任过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职务;(5)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岗项目”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项目。

(3)业绩要求中“监理试验室项目”包括:A.独立的监理试验室项目;或B.施工监理项目中包含的监理试验室;或C.以“联合体形式”承担施工监理项目中的监理试验室工作;或D.中心试验室。

(4)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测、交工检测、竣工检测、检测咨询、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担任试验室主任或者技术负责人的不能作为人员业绩。

(5)业绩要求中路基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项目可为单独项目或项目中包含的内容。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事业单位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截图)。

(3)供应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提供“信用交通·四川”网页查询截图,信用等级信息应以“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结果为准)。

(4)在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单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拟任试验室主任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谈判(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谈判。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供应商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存在谈判公告第3.5(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谈判(“路段”指凡施工在监理试验室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审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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