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净化机组维保招标公告

2025-05-27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市辖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净化机组维保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江滨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净化机组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净化机组维保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净化机组维保:

(一)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2个月的无需提供。本款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人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2024

年12月-2025年5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5月)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8 08:30到2025-06-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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