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计算机设备维修服务和耗材供货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2025-05-2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计算机设备维修服务和耗材供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计算机设备维修服务和耗材供货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 采购编号:0632-2547H91P0685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全市计算机设备维修服务和耗材供货服务,具体内容:(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维修更换及保养)。

2.2 合同有效期: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忻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供应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员工不得少于5人;投标公司须有专门的售后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名。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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