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2025-05-27项目编号:JSZC(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45090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8.45091万元
采购需求: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行为等承诺文件(见格式u201c供应商承诺书u201d);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u201c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承诺书u201d),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四)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见格式u201c供应商承诺书u201d)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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