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农安试验场停车场租赁、大功率充电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农安试验场停车场租赁、大功率充电服务项目(二次)

2.2实施地点:农安试验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元)

备注

1

车辆≤5米

60

(元/台/天)

3

停车数量20台/年

2

5米<车辆≤10米

360

(元/台/天)

8

停车数量120台/年

3

车辆>10米

180

(元/台/天)

13

停车数量60台/年

4

960kw大功率充电服务

600000

2.3

充电度数<60万度

5

600000

2.1

60万度≤充电度数<120万度

6

600000

1.9

充电度数≥120万度

2.5项目内容:租赁停车场地,提供大功率充电服务并提供相关消防及安保配套服务,以满足农安试验场的试验车辆停放和充电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停车场距离要求:以农安试验场正门(长春市农安县长白公路20号(烧锅镇加气站))为起点,高德地图查询的直线距离应小于等于1公里。提供高德地图距离查询截图。

3.1.4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

①在合同期内提供优质的停车和充电服务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提供的停车区域将保持现状,不进行任何其他规划建设活动,确保停车场的专用性和稳定性。同时,投标人应确保停车区域的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因第三方原因影响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停车区域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需提供三年内不进行任何其他规划建设活动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③其所提供的停车区域产权清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第三方权利限制。投标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方代租、转租或合作经营等情形,并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会将停车区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交由第三方使用。如因投标人违反本承诺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23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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