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60万吨/年ABS装置歧化松香酸钾皂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60万吨/年ABS装置歧化松香酸钾皂助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60万吨/年ABS装置歧化松香酸钾皂助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60万吨/年ABS装置歧化松香酸钾皂助剂采购项目,采购数量:2500吨(半年用量);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物采购费、设计费、制造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增值税税金、知识产权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框架合同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期:首批预计2025年7月1日到货,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到货

2.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6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3.2国内品牌必须生产制造厂家直接投标;进口品牌如需要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3投标人产品如涉及专利技术的须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证书。如属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投标人产品如涉及危险化学品,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3.4投标人的歧化松香酸钾皂须具相同装置1家或以上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产品使用报告(如有)、合同、发票。业绩表需真实可靠同时说明具体项目和使用装置、供货数量、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须有该品牌在国内类似项目的代理业绩,而不是品牌自身应用业绩,业绩要求同生产制造厂家。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6投标人提供的助剂在招标人使用过程中出现影响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禁止进入招标人后续助剂供应商短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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