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仓丰路消防救援站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4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裕华区仓丰路消防救援站建筑总面积:3995㎡,框架结构。其中:综合楼3769.34㎡、训练塔225.66㎡。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等理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图纸和工程实际情况,对以上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构配件等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骏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据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取得检测机构资质的供应商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河北中科晶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大街南二环祥云国际西区6号楼三单元110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4)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留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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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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