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2,633.9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22,633.9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22,633.9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①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可参考公告附件)、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全部服务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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