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5TA0171#常减压装置停工期间1#2#罐区废气备用出路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0-100%LEL隔爆型4-20mA+继电器输出招标公告
2025-05-2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5TA0171#常减压装置停工期间1#2#罐区废气备用出路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0-100%LEL隔爆型4-20mA+继电器输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0-100%LEL隔爆型4-20mA+继电器输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25TA0171#常减压装置停工期间1#2#罐区废气备用出路项目】 |
/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0-100%LEL隔爆型4-20mA+继电器输出 |
3.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授权文件,说明集成及工厂验收所在地。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LEL爆炸下限分析仪型号(VOCs色谱分析仪型号除外),在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均不少于3家,总供货数量不少于5台。(2)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LEL整个检测系统的响应时间必须不大于3秒(系统整体时间指样品从工艺取样到仪表给出读数的T90时间),LEL分析仪本体T90时间必须不大于1秒,投标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计算书。(2)LEL爆炸下限分析仪必须为原厂本体防爆,防爆等级至少满足2区IICT4,不接受外加正压防爆柜的形式。制造商提供的在线分析仪产品必须由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或PCECI或者IECEx认证体系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FM等,防爆证书在有效期内(3)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名称必须为LEL专用分析仪器类,测量输出单位为%LEL,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测量原理为火焰温度(FTA)或FID检测技术,对所有可燃气(包含pS、CO、p等)均有响应,并计算出气体%LEL爆炸限值,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4)投标方所供产品包括采样探头、预处理系统、分析仪(带防爆开关)、配电设备、载气系统(含传输TUBE盘管)、气源分配、标气系统以及所有的管路及各种附件,爆炸下限分析仪按需配置低氧装置保证在低氧工况下的正常运行,所投标产品应详细列出供货清单,列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及生产地等,并提供相应资料。进口仪表产品需要提供制造商官方发布的正式样本及选型资料,所供产品必须为在样本中有明确资料的成熟产品,同时提供制造商官方下载渠道以备查验。(5)LEL检测仪必须带SIL认证,且不低于SIL1。载气间需配置p报警仪和载气压力变送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5月28日9时0分至2025年6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9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