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尾矿砂销售采购公告

2025-05-2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尾矿砂销售,采购人为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诚邀请合格报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尾矿砂销售

2.2、项目地点: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合马路27#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3、项目简介: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位于肥东县桥头集镇境内,在公司磷铵生产线东北方向大约300米,堆放尾矿砂约35万方。尾矿砂由低品位磷矿石浮选后产生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硅,属一般固体废物。因该库已停止使用,多年未排放尾矿砂,库内有水面积不足10%,仅在低凹处有小范围积水。坝体主要由尾细砂堆筑而成,坝面无地下水外渗,处于干燥状态,仅在坝底部有地下水渗出。

本次对外出售的尾矿砂约20万吨,具体以实际过磅量为准。现通过公开询比价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具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为成交单位。按“元/吨”实施报价,正价销售(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具体数量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乙方自备工程机械,负责装车、运输,费用自理,按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合规进行转移、处置。

2.4采购范围:

1.本次对外出售的尾矿砂约20万吨,具体以实际过磅量为准。现通过公开询比价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具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为成交单位。按“元/吨”实施报价,正价销售(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具体数量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乙方自备工程机械,负责装车、运输,费用自理,按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合规进行转移、处置。

2.乙方报价前必须到甲方进行现场踏勘标的物并签字确认,确认表作为投标附件方可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自甲方通知乙方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乙方未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定购销合同,甲方视乙方为自愿放弃成交权;或签定购销合同但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的;或履约过程中退出的,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将被纳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

4.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2.5、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及完成工作期限

1、工作内容

1.1乙方提货应遵守甲方作息时间,乙方仅在甲方白班工作时间内提货,特殊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1.2乙方自带回采尾砂工程机械,进门时,在甲方门卫登记,并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负责将拉运车辆的车牌号码、联系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提供给甲方。

1.3乙方进入甲方区域提货,按甲方要求限速行驶。

1.4乙方车辆在装完尾矿砂,应立即经过甲方地磅称量,过磅称量后的车辆停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不得在甲方区内域其它地方停留或过夜,待办理好交款、出门证等相关手续,交甲方门卫人员查验同意后,方可出门。

2、注意事项:

2.1乙方严禁使用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如心脏病、高血压、哮喘性支气管炎、癫痫病等)、酒后人员进入甲方区域作业,严禁无资质运输车辆承运,所安排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教育,合格后上岗,乙方使用的人员发生意外,包括对第三方造成伤害,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2乙方在回采尾矿砂过程中,应遵循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杜绝乱采乱挖,确保安全;运输车辆所经厂区道路应定期洒水降尘,严禁抛洒对环境产生影响。

2.3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3、完成工作期限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个月。合同期内价格执行不变价。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备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

3、报价人须具有1份类似处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做证明)

4、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报价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报名方式及电子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0: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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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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