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通过上海通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的审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上海通信段管内所有机动车辆。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
对段管内所有机动车辆(预计280台)上安装安全驾驶辅助监控分析设备,通过设备实时监控及自动分析,对驾驶员行车期间拨打电话、疲劳驾驶、超速等行为和道路环境风险及时进行报警提示。
2.3 计划工期:安装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服务期限为三年。
2.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装置需有相关行业标准的检测认证和相关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01月01日以来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行业范围内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及同类项目一项以上的成功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社保要求:提供与投标人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项目合同
2)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其他人员
投标单位自行依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安排。
3.5 财务要求
本项目无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4)符合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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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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