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洪山区道路挖掘恢复一期(烽火路、双沁二路、双李路、黄家湖路、团结大道)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2025-05-271、项目编号:HBF
2、项目名称:2025年洪山区道路挖掘恢复一期(烽火路、双沁二路、双李路、黄家湖路、团结大道)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18.3215(万元)
5、最高限价:18.3215万元(即折扣率100%)。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确定,即最高限价为收费标准的100%。供应商应以该收费标准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并填报具体折扣比例(如80%),所报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即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例如:填报“80%”表示按收费标准的80%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2025年洪山区道路挖掘恢复一期(烽火路、双沁二路、双李路、黄家湖路、团结大道)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并配合后续施工提供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