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处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废活性炭(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39-49)处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企业,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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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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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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