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砂砾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砂砾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5.05-石家庄冶河大桥项目-砂砾石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砾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为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全长1.235km, 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m,设计速度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电气、园林、桥梁等工程,计划工期总日历17个月。项目北起马冢河以北,与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第一部分设计终点相接;南至冶河南路以南,与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第二部分设计起点相接。
本项目是平山县“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位于中心城区,它的建设实施对于拓展主城区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冶河南岸开发进度,实现平山县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主要以桥梁施工为主,桥型方案采用预制混凝土小箱梁结构型式,在跨越冶河河道段以桥塔缆索为装饰,这使桥梁不失梁式桥的简洁,又有悬索桥柔美的特点。
2.2 招标内容:砂砾石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许可经营产品,必须满足现场质量要求。
3.1.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及较强的资金能力。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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