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楼消防整改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楼消防整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省直属机关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湘发改招〔2010〕6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70.212697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楼消防整改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和开福大道交汇处;

2.3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楼消防整改项目,位于开福区三一大道和开福大道交汇处。本项目地上:13层+1架空层,总建筑面积:24175.3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建筑面积为2375.11平方米。本项目建筑高度为54.1米,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本项目仅涉及消防整改为架空层及地下室。;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消防设施工程: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民用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24175.36平方米;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1 ;

2.5 工期要求: 9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6,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09-24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其他: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楼架空层及地下室的消防整改,具体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相关图纸文件(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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