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长岭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78万元
最高限价:55.78万元
采购需求: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另要求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的能力;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
3.5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自2023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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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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