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3]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赛德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QYZBCGFW(2025)143号
2.3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
2.4建设规模:对原二期生化工艺进行改造,处理能力不变;对深度处理的部分建筑物及工艺进行改造,使处理规模由5000m³/天达到10000m³/天。建设内容: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对原二期生化工艺进行改造,新建混凝池,更换冷却塔、除臭装置、生化池曝气管线、曝气风机、污泥脱水机;对原深度处理工艺进行改造,新建纤维过滤器、一级、二级超滤、一、二、三、四级反渗透、二级高密池、冷冻结晶等处理设施,更换及新建臭氧催化氧化装置、对蒸发结晶系统进行大修;对厂区池体进行防腐及修复;对配套设施进行修复;对原电气、自控系统进行改造并对配套的新工艺增加相应的电气、自控系统。
2.5项目总投资为:26563.5万元,其中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387.23万元;设备购置费:6369.63万元。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结算终审定案结束。
2.7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设概算的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或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跟踪服务、施工进度款及过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及各节点费用测算、分析、预测和审核,以及实施过程中合同造价管理、实施过程中纠错和变更费用管理、需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控制价编制或审核、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出具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书》,确保项目在批准的总投资预算中完成建设,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2.7.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相关造价人员不得少于 3 人, 常驻现场代表 1 人,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造价工作10 年以上(提供工作履历)人员不少于 1 人。
3.4企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所必要专业技术人员、物资、办公经营场所及办公设备。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则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起始及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25年5月27日00:00至2025年6月3日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