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配送中心招标公告
2025-05-28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
为了积极响应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实现药品采购、供应、储存、使用全链条监管,做好短缺药品、应急药品储备调剂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医共体内临床用药。进一步畅通县、镇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多元的就医用药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 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7)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 号)规定,此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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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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