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花煤化工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空分装置BOO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兰花煤化工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空分装置BO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兰花煤化工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空分装置 BOO项目,招标人为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2.1 项目名称:兰花煤化工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空分装置BOO项目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

2.3 建设规模:空分装置是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工程,为加压碎煤气化炉提供氧气,同时为合成氨系统提供氮气。本项目拟建一套生产能力 42000Nm³/h 氧气的空分装置:

全厂氧气、氮气用量及规格要求如下表:

介质

用气装置

用气负荷

(Nm³/h)

纯度(体积分率)

压力MPa(G)

用气

特点

 
 
 

氧气

煤气化装置

42000

O2 ≥   99.6%

≥4.8

连续(内压缩)

 

氮气I

低压氮气

67000

99.99%(O2≤2ppm)

10kPa

连续(上塔顶部抽)

 

氮气II

工艺装置、罐区

等密封用气

18000

99.99%(O2≤2ppm)

0.4

连续(下塔顶部抽)

 

氮气III

保安氮气、压缩机干气密封

10000

99.99%(O2≤2ppm)

0.8

连续(外压缩、离心式氮压机,气源为氮气I)

 

氮气IV

低甲开车充压、变换

开车阶段吹扫

4000

99.99%(O2≤2ppm)

4.2

后备系统

 

氮气V

液氮洗配氮

57000

99.99%(O2≤2ppm)

4.2

连续(离心式氮压机压缩,气源为氮气I)

 

液氧

后备系统

1000

99.6%

进贮槽

连续

 

液氮

后备系统

1000

99.99%

进贮槽

连续

 

仪表

空气

/

6000

/

0.8

连续

 

工艺

空气

/

3000

/

0.8

间断

 

注: Nm³/h系指0℃,1.013bar下的状态,下同。

单套空分装置的供气规模为:

氧气            42000Nm³/h         4.8MPa(g) (内压缩)

氮气I           67000Nm³/h         10kPa(g) (上塔顶部抽、预留)

氮气II          18000Nm³/h         0.4MPa(g) (下塔顶部抽)

氮气III         10000Nm³/h         0.8MPa(g) (外压缩、气源氮气I)

氮气IV          4000Nm³/h          4.2MPa(g) (后备系统)

氮气V           57000Nm³/h         4.2MPa(g)(液氮洗配氮、离心氮压机、气源氮气I)

液氧            1000Nm³/h          进贮槽

液氮            1000Nm³/h          进贮槽

仪表空气        6000Nm³/h          0.8MPa(g)     露点温度 -40℃

工艺空气        3000Nm³/h          0.8MPa(g)

年操作时间      8000小时

满足操作弹性    75-105%。

2.4 招标范围:拟建设空分装置一套,机泵由电机驱动。包括但不限于:

空气过滤压缩系统、空气预冷系统、空气纯化系统、增压透平膨胀机系统、分馏塔冷箱系统、氮气压缩系统、液体贮存后备系统、产品计量装置等空分装置;110kV双电源外线(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kV变电站、仪表空气系统、仪控系统、电控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循环水系统、空分装置内自有管廊或管架,以及自有管廊或管架上的管道、桥架、电缆、防腐、保温等全部工程,空分装置内道路、地下管网等组成的公用工程系统;涉及到本项目的公用工程产品计量装置、承包方厂区内及到承包方界区外1米处的交接点的一次水、消防用水、循环水补水、氧气、氮气、仪表空气、工艺空气、供暖等外管等。

空分装置建设地三通一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负责场地地勘,并根据地勘进行地基的处理等。

上述未提及事宜,与本项目相关事宜,均由承包方负责完成。

2.5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O”模式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包括:投资、设计、采购、施工、拥有、运营等。

2.6回报机制:按产品气单价计价(报价为不含税价)。

2.7 建设工期:供气合同签署并生效后 18 个月项目完工、具备供气条件。

2.8 运营期:供气日起二十年。

2.9 项目用地租赁费为20000元/亩/年。

2.10 本项目发包方不占承包方股份。

2.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发包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空分设备专业制造能力或工业气体运营能力。

3.1.3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4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6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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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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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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