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沂水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浚源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沂水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工程总投资约2950万元。本工程为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招标活动;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6-0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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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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