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三局东部新城明湖项目块石、塘渣、片石招标采购2025-035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I标段项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块石、塘渣、片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标段位于盛莫路(文卫路至梅街)、中山路(方庄路至盛莫路)、文卫路(善嘉路至盛莫路)及明湖上,包含盛莫路以西中山路、盛莫路中山路交叉口、隧道0+669以西部分;盛莫路(中山路交叉口南至文卫路交叉口段)道路、盛莫路1号桥、文卫路2号桥、盛莫路以西文卫路以北河道;Ⅰ标与Ⅱ标交界处在Ⅱ标范围内的B型地连墙横隔墙、支撑。建设规模:包括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计划工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14日,108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块石、塘渣、片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 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2023年、2024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国家、铁路或市政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登录后查看)

7.其它:(登录后查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6月3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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