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丰县检察院办公楼门前台阶及旗杆基础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项目名称:东丰县检察院办公楼门前台阶及旗杆基础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492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0492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东丰县检察院办公楼门前台阶及旗杆基础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27日  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6)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三、交易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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